剛踏入二○二○年不久,除了祝願學生身心康泰、學業進步,同時對一些打算下學年到海外升學的中學生或準大學生來說,一月份是個關鍵的選擇時刻。

向中學申請延期付款

對就讀中學又有志海外升學的同學來說,在去年十二月已經申請了海外中學或考了入學試,由現在至五月為止,會等候收生結果。若能成功考入心儀學校,家長和同學就能放下心頭大石;但若是「魚與熊掌」,出現二選其一需要抉擇時,家長和同學要好好仔細打量,認真作出決定。

我曾見到有港生同時獲得兩所學校取錄,而學校一般做法是要求申請人須於獲取錄後的數日內,向學校支付金額不菲的整個學期學費作訂金(平均須付港幣十多萬元),然而若申請人最終決定不入讀,亦不會獲退還學費。

因此,我建議該名家長直接向學校提出要求,延遲兩星期才付款,好作安排實地參觀。結果,該名家長和子女親訪學校後作出了最合心意的決定,解決了不知如何取捨的局面。

爭取時間做好入學準備

做了決定後,家長便要開始着手為子女安排入學前的手續、在外地找監護人、放假住宿、交通、選科、生活費安排等。如仍然未申請英國中學、但仍希望在下學期入學的中學生,從現在到二月仍有最後機會申請入學,所以要好好把握時間。

至於對已報讀英國大學的準大學生來說,去年十月應已開始透過UCAS報讀大學(第一期申請已於本月十五日截止了)。經UCAS申請英國大學後,除了要留意大學於五月前有沒有發出錄取通知外,申請者亦可善用UCAS的「Extra」程式,提升入讀自己心儀學科及大學的機會。

善用UCSA「Extra」程式

在一月截止日期前遞交申請的學生,一般可於五月中或之前收到大學的通知書。如果學生的申請全部被拒,又或不接受任何的錄取通知,可於二 月二十五日開始至七月初,透過Extra程式補選多 一個志願。

若成功獲大學錄取的話,便會自動成為Firm Choice入讀;若在申請後的二十一日內仍未收到大學的回覆,便可再補選另一個志願,直至有大學錄取為止,否則便須於七月中,在Clearing階段申請入讀其他院校。

除了沒有通知書在手的申請者外,Extra程式亦為突然想轉科或轉大學的學生,提供另一個重生機會:若申請者在最後階段決定轉科的話,請謹記將新的個人陳述、推薦信UCAS編號,直接電郵給 大學。

作者:陳筱芬教育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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