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涉嫌詐騙證監會案,前董事會主席張震遠今在區域法院接受盤問稱,他對匯報帳目事宜一概不知情,反而下屬蔡達英在作供時已提出他的犯案理由,避開向證監會解釋的繁複工作。

主控官李定國資深大律師質疑張震遠曾向證監會匯報財務報告工作,而且經常過問下屬的工作,故他對偽造帳目等資料是知情的。張震遠反駁指,他在商交所主要工作是確保公司資金穩定和足夠滿足未來營運開支,反而匯報工作由下屬蔡達英全權負責,因此對問題帳目一概不知情。

張震遠續指,蔡達英毋須隱瞞商交所財務帳目,因為證監會有7天寬限期,可以後來修改。蔡達英早前已指出,他是為了省去繁複瑣碎的解釋步驟才犯案。

控方質疑,儘管負責為商交所入票的理財顧問曾七次彈票,為何張震遠仍然繼續與他合作。張震遠解釋,因為他已是眾多選擇中,較具信心的一位,而且當時急需支援。張亦解釋,商交所出現密集的提存紀錄是一般公司的資金流動而已。

張震遠續稱,曾向內地投資者成功覓得資金,但有5次資金周一才轉帳扺港。下屬蔡達英曾向他查詢每周結餘,張便會告訴他周一的結餘而非周五,但他不知道蔡會將結餘匯報給證監會,倘若張震遠事先知情,一定會制止他。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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