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發表的審批報告對港協暨奥委會進行審計,留意到該會推出就業及教育計劃,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向準備退役或已經退役的運動員發放獎學金,幫助他們進修增值,但審計署分析運動員領取獎學金的情況後發現,有11項獎學金獲批超過兩年半,11名相關運動員仍未領取;另有1名運動員於獲批獎學金,但只領取部分款額 (即在款額達14.4萬元的獎學金中,分別於2016年9月和2017年4月領取33600元和25200元)。2016年 8月,該運動員申請延長學習年期。截至去年底,沒有文件顯示延期獲得批准,亦無證據顯示港協暨奧委會曾採取行動以跟進該運動員的學習進度。

審計署又分析奥運大樓會議場地的使用情況,發現演講廳的使用率介乎 26% 至 32%;董事局會議廳的使用率由2014–15年度的14%減少2018–19 年度的9%;以及會議室的使用率介乎41%至 54%。審計署認為,港協暨奧委會需要探討把部分會議室改作辦公空間的可行性,並更努力宣傳演講廳和董事局會議廳可供使用, 以讓公眾人士租用。

審計署又留意到,港協暨奧委會有兩間自資運作的關聯公司,其中一間公司在奧運大樓佔用305平方呎的辦公空間。雖然該公司自資運作,但管理公司只向其收取屬資助款額的管理月費。審計署認為,該公司應支付非資助款額,2015–16至2018–19年度期間,該公司少付345,880元管理費,而兩間公司多年來沒有與受資助計劃攤分辦公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