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上月宣布禁止《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記者不得再於內地及港澳工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以書面答覆議員的有關提問時指,相關措施是針對中國媒體受到美國政府不合理打壓而作出的對等反制措施,並指國家採取的措施是中央政府針對美方行為採取的反制措施,屬於中央政府依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享有的外交事權。

曾國衞指,外交部的相關措施是針對中國媒體受到美國政府不合理打壓而作出的對等反制措施,並指出中國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不會改變,歡迎各國媒體和記者依法依規從事採訪報道工作,並將繼續提供便利和協助。他強調,特區政府一直堅決維護並尊重新聞自由。新聞自由是受到《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傳媒在香港自由地報道新聞,並擔當監察公共事務的角色。特區政府不會對傳統媒體或互聯網進行任何審查。現時有約80家海外傳媒機構在香港設有辦事處,與本地傳媒同樣自由運作。

他又指,國家採取的措施是中央政府針對美方行為採取的反制措施,屬於中央政府依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享有的外交事權。港府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落實。按照《基本法》,特區政府對世界各國或各個地區的人士入境、逗留和離境實行出入境管制。

他亦指,香港每年接待數以千萬人次計的訪港旅客,被拒入境訪客的數字只佔極少數,充分體現香港對外開放和便利旅客的政策。過去3年,平均每年有約6 000萬訪港旅客人次,而被拒入境訪客平均每年約5萬3600人次,不足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