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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執勤時,被一名鄭姓男子揮刀並刺向其腹部,導致其內臟外露,其後不治。嘉義地方法院今日以鄭姓被告患有精神疾病為由,宣判一審無罪。台鐵表示,對判決結果表達遺憾,支持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認為鄭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因此判其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嘉義地院表示,合議庭考量他患有思覺失調症,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且他所為情節重大,造成社會大眾恐慌,基於對於社會安寧秩序維護,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316條規定,認仍應有諭知具保必要,參考其家庭經濟狀況,諭知他繳納50萬元新台幣交保金後停止羈押。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指出,對於法院判決深表遺憾,將收到判決書後提上訴。李承翰父母亦有到庭聽判,對於判決結果僅說「太離譜」。另外,警政署亦表示,對此案判決深表不公、完全無法接受,籲請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並將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

事發在去年7月,台鐵一列自強號列車昨晚行經嘉義火車站時,一名54歲男子因補票問題與站務人員發生爭執。其後,一名25歲的鐵路警察李承翰上車處理時,卻被該名男子揮刀並刺向其腹部,導致其內臟外露,其後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