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今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中聯辦日前曾發聲明公開強烈譴責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故意拖延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的行為屬濫用權力、惡意「拉布」及採取「政治攬炒」,故質疑中聯辦違反基本法第22條,要求法庭頒令阻止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日後再發表違反基本法第22條的言論。

申請人為郭卓堅,建議答辯人為中聯辦主任駱惠寧。郭卓堅在入稟狀中指,立法會內會副主席郭榮鏗一直按《議事規則》舉行立法會內務會議,但中聯辦在4月13日及21日發表「香港中聯辦發言人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問題發表談話譴責部分議員惡意拉布違背誓言」的新聞稿,違反基本法第22條所指「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郭在庭外指中聯辦的角色只是「門口狗」而非「太上皇」,認為中聯辦應受基本法第22條約束,而他則利用基本法第35條「香港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所給予的權利,來向法庭申請此宗司法覆核。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