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傳媒指鄧炳強無視舊居僭建物 警澄清報道不實 05月04日 列印 鄧炳強於去年6月已遷出位於廣播道的單位。資料圖片 就今日有報道指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對其曾租住單位的僭建物視若無睹,警方回應指有關報道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警方並對相關媒體的失實報道表示遺憾。警務處警察公共關係科在聲明中指,鄧炳強曾於2016年租住九龍塘廣播道一單位,其後於2017年接獲屋宇署通知,指該單位天台有僭建物,須即時清拆。鄧炳強隨即通知業主有關清拆令並著其處理,惟該業主一直沒有履行清拆令,鄧炳強遂於去年6月遷出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