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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於5月11日(星期一)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對房間資助計劃」。

政府指,合資格的美容院及按摩院須為提供最少一項為非醫學目的而進行的服務作為主要業務:皮膚及面部護理服務;體重控制和纖體服務; 美甲服務;紋身及/或穿環;改善脫髮及/或理髮;按摩及/或水療護理;足底按摩;及/或對身體任何部位的其他美容、護理、美體及/或按摩服務;申請者在香港固定地址以獨立經營模式營運;申請者的有關處所及提供的服務必須於今年4月10日前已經營業;及有關處所並不受惠於第二輪基金下其他以營業處所為基礎的資助計劃,例如浴室、會址或健身中心。

每間合資格的美容院或按摩院會按員工人數一次過資助,1至2人獲得3萬元;3至4人獲得6萬元;5人或以上10萬元。連鎖美容院及按摩院,隸屬同一商業機構並以同一商業登記經營,可獲得最多300萬元的資助。

美容院及按摩院經營者在申請時需提交證明文件以核實申請資格,包括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店鋪的地址證明、店鋪外部及內部的近照,以及顯示員工人數及名字的強積金供款結算書等。如美容院或按摩院能符合計劃的所有申請資格,但未能提交強積金供款結算書,該美容院或按摩院仍然可以申請是次資助。不過,該美容院或按摩院只會獲批層階最低的資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