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一名項姓男子,在幾年前決定賣樓創業時,到銀行申請貸款得知自己竟然負債2239萬元人民幣(約港幣2447萬),經調查發現全因自己的指紋、簽名被別人偽造,銀行竟然還審核通過。

項男接受內媒訪問時表示他2016年11月時,因為想開設網路商店創業,所以到銀行申請貸款,但銀行查詢他的徵信紀錄後,卻告訴他已在2015年5月,為一間公司作擔保,而該筆款項已經逾期並累積有2000多萬。其後項男在2017年4月,遭該銀行起訴,要求償還貸款。項男直言期間曾多次想輕生。在法院傳票寄到時,已到談婚論嫁階段的女友更直接表明「我不跟你結婚了」,決定退婚。

直到2018年9月,司法鑑定結果出爐證明合約中的指紋、筆跡均為偽造,江西銀監局也曾先後四次約談該銀行,查明過程中存在員工管理不當、貸款審查不嚴等嚴重違規問題,還項男一個清白。

但時隔近2年,項男近日再指雖然銀行後來撤訴,但自己徵信不良的紀錄一直沒有取消,即是從2016年起開始他就不能申請貸款和執行其他業務。因此他到銀行抗議,希望銀行能賠禮道歉,恢復他的徵信紀錄、賠償經濟損失,並聲明該擔保合約作廢後,不會再追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