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疑因不滿警方執法方式,以及政府漠視民意的態度,為了洩憤,趁深夜在無人的街道上投擲汽油彈,警方到場後在他身上檢出打火機,剪刀等工具。少年早前否認縱火和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原定今日在屯門法院作審前覆核,少年改為認罪,還柙候懲,期間為他索取感化和勞教中心報告。

15歲被告承認,他在本年1月8日凌晨,在元朗鳳翔路投擲至少2枚汽油彈並觸發巨響後逃去,路面起火並燒至熏黑,過程被途人的行車紀錄器拍下。警方到場在鳳琴街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