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年輕男女涉嫌去年11月11日在黃大仙參與示威堵路,並在馬路上建設路障,三人分2案被控在公眾地方構成妨礙罪,案件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兩案件押後至6月19日和29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辯方向各被告提供法律意見,三人分別獲准分別以現金500與3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和需定期向警署報到,和遵守禁足令。

首宗案件控罪指,兩名女學生19歲葉凱童和18歲黃亮瑩,於去年11月11日在黃大仙龍翔道近盈鳳里和其他人非法建設路障,可能引致阻塞,不便和危害上址行人和車輛。

至於另一名17歲無業漢張志漢,被指11月11日在黃大仙黃大仙道近沙田拗道,聯同其他人非法建設路障,可能引致阻塞,不便和危害上址行人和車輛。辯方表示,將與控方考慮以其他方式處理此案。

法庭記者:蕭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