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受賄認罪 法院擇期宣判
05月11日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趙正永於2003年至2018年,利用擔任中共陝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省長、中共陝西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中共陝西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工作調動、企業經營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者夥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17億餘元(約港幣7.85元)。其中2.91億餘元尚未實際取得,屬於犯罪未遂。
2019年1月1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趙正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需接受中紀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今年1月4日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