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上周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中聯辦日前曾發聲明公開強烈譴責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故意拖延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的行為屬濫用權力、惡意「拉布」及採取「政治攬炒」,要求法庭頒令阻止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日後再發表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的言論。周家明今頒下判詞指此司法覆核申請無合理爭辯,故駁回其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判詞指,郭卓堅在申請時明顯對司‍法覆‍核範圍有錯誤理解,而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司‍法覆‍核權並不包括覆核任‍何人‍士或機構的言論是否符合基本法的相關條文的規定。周官亦指郭只是基於他從報章報道及其他文件得到了一些資料整合而成,而且駱惠寧的言論並沒有對郭的權‍益構成任何實質的影響,故駁回其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