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非法集結及攜士巴拿等 七男准保釋
05月13日
3宗刑事案件被告分別為曾偉光(62歲,貨車司機)、麥成峰(22歲,文員)、陳偉亮(17歲,學生)及楊浩泰(21歲,學生)。
曾被控在去年10月27日,在旺角新之城外企圖襲擊警長X。麥則被控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4罪,控罪指他當日在旺角奶路臣街近燈柱的公眾地方外,與其他不知明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使用口罩蒙面,以及管有3枝噴漆及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陳及楊則被控在旺角道近彌敦道的公眾地方,分別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1枝噴漆。楊另遭以傳票方式起訴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管有一捆索帶及2個士巴拿。
另外3宗傳票案的被告為張泰山(24歲)、關子康(19歲)及鄭嘉俊(26歲)。他們分別被控在當日,於旺角一帶管有士巴拿及索帶等工具。
據了解,由於法庭早前受疫情影響而停擺,故現只能以傳票方式起訴刑事起訴期限已過的案件,但不會影響控罪刑罰。
法庭記者:張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