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少女去年10月報警,指去年九月底被捕後在荃灣警署內被數名警察強姦,並需接受墮胎手術。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表示,會就「落假口供」向她作出拘捕,但她已潛逃,現正通緝。

涉案少女透過律師發聲明,指4月6日,律政司通知其律師,指警方不會繼續進行調查,並聲稱其投訴與他們所得的證據不符。雖然律師作出有關要求,但他們未有提供該證據的細節,故未能說服律政司的說法是真確,「亦未有機會反駁指稱我的說法與其他證據不符的言論。」

至昨日得知警務處處長公開聲表示,她將因「落假口供」而面臨拘捕,「他再次選擇了公開作出這些聲稱,任何客觀旁觀者都會認為這些行徑是有意貶損我的行為。」

少女表示,「七個月前,我鼓起勇氣,就在荃灣警署內被身份不明的警務人員強姦及性侵犯一事作出舉報。我希望並期盼我的投訴會在尊重我私隱和尊嚴的情況下被公正、絕對保密地調查。然而,這沒有發生。」

聲明指,當時投訴時,期望警方會公正、絕對保密,並尊重其私隱及尊嚴之下向警方報案。她稱,循適當的渠道報案,並就事件向警方提供了詳細的說明,亦回答了鉅細無遺而相當具入侵性的問題,容許警方終止懷孕手術後從胚胎取出DNA樣本,以助辨別至少一名施暴者。

她稱:「我從未想將此投訴公諸於世。我亦未有將這投訴政治化。我於2019年11月11日公開作出聲明,只是為了回應那些使我極困擾的披露所謂案件詳情的網上流言,以及選擇性地透露所謂調查細節並作出對證據作出負面評論的『警方消息』。我相信任何客觀旁觀者都是認為這些舉動是有意公開抹黑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