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癌患轉介私院 一周內可獲治療
05月14日
「其實私院的流程是順暢過公院。」李小姐七十七歲的母親,日前因自理能力急跌及精神狀態欠佳,於四月一日入院檢查後,發現其乳癌的癌細胞已擴散至腦部,須要電療,「當時醫生說最快都要到四月十五日才可做電療。」由於其母親符合公私營協作計畫資格,獲主診醫生轉介至浸會醫院就診。李小姐母親在四月七日已獲安排與私家醫院的醫生見面,同日製作模具作電療之用,於四月二十四日已完成整整十次療程。李小姐直言,私院較公院服務更好,因醫生亦會預留較多時間了解及處理母親的病情。
僅須付公院費用
鄭志堅指,即使未有疫情影響,普遍病人作電療亦要等約二十八日,而疫情下更需要等多一至兩星期,故醫管局希望可加強公私營協作,轉介病情穩定、有逼切需要的骨轉移或腦轉移癌症患者予私院接受服務,病人只須繳付醫管局治療的服務收費。他透露,由三月至今,已有三十三名病人轉介往私院接受服務,令患者可於七至十四日內得到治療,有效減輕病人所受的痛苦。
另外,公私營協作計畫亦擴大放射診斷造影服務至所有合資格的癌症病人,受惠患者由每月只有約一千人,到三月擴大合資格人士後,增加至逾三千五百人。至於有關計畫會否成為恒常措施,他說要視乎疫情發展,但認為公私營合作會是長遠策略。記者 呂穎姍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