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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交代「保就業」計劃詳情。羅致光指,第二期的工資補貼可能與第一期補貼利用同一個月份,即12至3月之間的一個月作計算。

僱主及自僱人士可於5月25日早上7時起至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於保就業計劃網頁提交網上申請。

就僱主而言,大部分情況可於3至4星期內發放;涉及職業退休計劃的申請可能較長時間處理。就自僱人士,一筆過資助於申請後3至4星期發放。

申請者需授權,「保就業」計劃代理人接收強積金受託人提供的強積金紀錄,受託人向代理人提供資料。受託人會將強積金紀錄證明書直接提供代理人,以處理申請及計算資助額。

強積金計劃僱主需要填寫商業登記證,或其他機構登記資料,強積金受託人名稱,強積金計劃名稱及註冊、參與編號。僱主需要填寫僱主的銀行戶口編號,上載銀行月結單的掃描副本上載。

至於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需要填寫退休計劃名稱、豁免編號、退休計劃編號。另外額外填寫3月份員工人數,僱員資料,以及每位員工在指定月份工資。僱主並上載積金局發出的豁免證明書副本。

自僱人士則要填寫,強積金受託人名稱,強積金計劃名稱及注冊、參與編號,銀行戶口編號。以及上載銀行月結單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