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元遺產管理案,律政司在2012年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詮釋龔如心2002年的遺囑。律政司今到高院要求被告方(華懋慈善基金及遺產管理人)在28日內提交有關資料,鮑晏明法官最終頒下有條件命令,被告方需在56日內提交有關文件,另排期在8月5日開庭處理被告方的要求。

原告為律政司,被告為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遺產管理人陳偉棠、黃德偉及莊日杰。律政司要求被告方盡快提交有關本案的更新資料,但被告方亦要求律政司遵循龔如心的遺囑,邀請中國國務院總理、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及聯合國秘書長,監管華懋慈善基金。鮑晏明法官批出命令要求被告方在56日內提交文件,另由於被告方的要求需時討論,故排期在8月5日開庭處理。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