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騙7800元智能電話 打印服務公司前銷售員遭廉署起訴
05月26日
翁紹強,47歲,理光(香港)有限公司(理光香港)前銷售員,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被告將於星期四(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任職理光香港營業部銷售員,該公司提供打印服務。
被告負責處理與一個客戶所簽訂的打印服務協議。被告作為銷售員,可向客戶推介使用其他產品,包括投影機或流動裝置,而有關產品的費用將計入理光香港收取的服務月費內。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9月28日至10月31日期間,虛假地向理光香港表示會根據租賃及保養服務協議,向上述客戶提供一部智能電話,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理光香港向該客戶提供一部智能電話,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理光香港蒙受不利。
據報涉案的智能電話價值逾7800元。
理光香港及該客戶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