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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加拿大記者報道)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周三裁定,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雙重犯罪成立,她的申請被駁回。法官在判詞中說,引渡案所要求的雙重犯罪要素適合本案,美國制裁對雙重犯罪影響的分析及背景己被充分考慮。

法官也說對在加國法律下,是否有可信證據指控她有欺詐行為不做判斷,這些要留待此後法庭程序決定。

法官說,無法認可孟晚舟方將美國制裁作為考量,來判斷是否對HSBC造成風險的論點,加拿大法律決定的是指控實體本質,在本案中就是欺詐指控的本質。

法官明確表示,針對孟晚舟的指控,在加拿大也是犯罪指控。

法官解釋說,孟團隊提出外國法律在此案中影響問題,其實加國此前曾多次間接幫助執行外國法律,前提是相關指控也違反加拿大價值觀。例如,早在1860年,本國法庭就裁定美國密蘇里州一宗謀殺指控為雙重犯罪,因為涉及奴隸制度。

此案美國經濟制裁雖非本國法律,但與加拿大價值觀沒有實質抵觸,就如同當年美國奴隸制違反本國價值觀一樣。

不過,孟晚舟敗訴不代表她將即時引渡去美國,引渡案會在卑詩最高法院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