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檢走私魚翅 估值較五年前飆53.5倍
05月28日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提問,回應一五至一九年,五年檢獲受管制的魚翅產品的個案。比較下發現,年檢獲受管制的魚翅產品的個案數目、重量貨品及估值,均較一五年數字大增三點七倍、十一點六倍及五十三點五倍。
去年檢獲個案有二十八宗,重量達六千四百多公斤,貨品估值的升幅最多,相關貨品價值更達二千○七十萬。而五年間的所有貨品都屬進口貨,大都以空運及船運走私,而雙髻鯊為受管制瀕危物種,惟五年都有人非法走私雙髻鯊。被檢控的人數方面,只有五人被檢控非法攜帶受管制魚翅入境,當中兩宗僅被判處罰款各六千及八千元,其餘三宗將於區域法院接受審訊。
黃錦星指,近年政府加強打擊走私,因此檢獲非法魚翅的數量亦有所上升。而香港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簽約成員,自二○一八年十一月已跟隨《公約》,將四個常見於魚翅貿易的鯊魚品種(即三種長尾鯊和鐮狀真鯊)加入《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作管制。「新的管制措施亦可能導致二○一九年檢獲非法魚翅的數量比過往為多。」他又指,乾魚翅的輸入量由二○一五年的二千八百多噸,減至去年的二千○一十二噸,認為部分或反映了管制措施的成效。
專家:未能證實走私惡化
《公約》會定期召開會議並新增瀕危物種,香港作為簽署成員須遵守規定,監管瀕危物種入口,出口及轉口。BLOOM香港海洋保育項目總幹事佘國豪表示,近數次《公約》都有新增鯊魚品種,規管物種增加,又估計港府增加抽查,致港府檢獲更多無證進口瀕危魚翅個案。至於會否代表走私問題惡化,他指自一四年本地再無魚翅品種研究,未能證實走私情況,他認為政府需要研究。
他又解釋,由於香港為自由港無關稅,而亞洲區對魚翅及石斑等需求大,使得貨物經香港入口。而過去五年暫只有兩人成功入罪非法攜帶受管制魚翅入境,他建議政府將環境罪行,如走私魚翅等石斑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更進一步調查和打擊走私魚翅的問題,找出幕後黑手,而不是僅僅走私者。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