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早前於財政預算案中公佈為居於公屋的租戶代繳一個月租金,這項措施將在7月實行,繳交一般租金或獲租金寬減的租戶將無需繳付該月份的租金,房委會估計從政府所收的代繳租金總額約為13.89億元。此外,房委會同時推出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的臨時措施。惟上述兩項措施不適用於需繳交額外租金的租戶。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估計政府會為約76萬個租戶代繳一個月租金。至於按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的租戶,由於政府會在這一個月期間為較低收入租戶代繳租金,社會福利署會暫停向房委會按直接支付租金機制繳付租金津貼。

房委會亦自自5月20日起實施一項臨時措施,容許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提交申請,若有關申請獲批,房委會將於5月至10月期間暫緩向他們就未繳租金發出遷出通知書。

所有現居租戶均會在代繳租金實施月份前約一星期獲發信件通知有關安排,而所有連續欠租2個月或連續3個月把租金拖欠至下個月才清繳的租戶均會就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的臨時措施獲發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