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清潔工自親女兒5歲起大肆非禮她,曾對她上下其手又舔女兒私處等,侵犯歷時近6年終被社工揭發。父親早前承認3項非禮罪,區域法院法官林嘉欣參考受害者報告和被告的心理報告後,憂慮被告維持其他社交關係時會失控,而且除了事主外,被告還有一名幼女,父親對她們構成威脅,冀社會福利署介入協助。林官終判處被告入獄24個月,並建議懲教署為他安排心理治療。

林官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他的重犯風險維持中等至低等程度,而且他不願對心理專家坦白。至於受害人創傷報告則反映,女兒至今對父親仍有矛盾之感,一方面指自己寧願居住宿舍也不想回家面對父親,另一方面又指不知應否繼續惱恨他。

任職清潔工的被告早前承認,分別於12至13年、15至17年及去年7月1日在黃大仙寓所非禮女童X。在去年犯案的一次,剛年滿11歲的X坐在床上,被父親強行分開雙腿,並舔其私處達5分鐘。

法庭記者:蕭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