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定邦獲續任監警會主席至明年5月底
05月29日
梁定邦獲再度委任為主席。獲再度委任的成員為陳錦榮、鄺永銓、陳黃麗娟及王家揚。主席的任期由今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4位成員的任期由今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上述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作出。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社會情況複雜多變,帶來很多新挑戰,監警會的工作殊不容易,感謝梁定邦過去兩年致力監警會的工作,並在考慮到個人情況後,接受再度委任至明年5月底。他又指,政府十分感謝監警會為確保香港享有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兩層投訴警察制度作出的寶貴貢獻。政府會繼續全力支持監警會履行其法定監察職能,維護一個公平公正的投訴警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