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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期間,人民力量陳志全及議會陣線朱凱廸在立法會上,灑潑異味液體及污穢物。代主席李慧琼驅逐兩人離場及暫停會議。秘書處其後報警,消防員及警方到場調查。

立法會仍然暫停會議,一批清潔工人在會議廳內,分別用吸塵機及電動清潔機清洗地氈,以及用布抹拭議員座位的枱櫈,又使用抽風機抽走異味。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譴責投擲穢物。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說,兩人為阻撓草案通過而投擲穢物,形容兩人的做法屬流氓行徑及骯髒手段,不能接受,又指兩人阻礙議員履行《基本法》憲制責任,剝奪議員發言權利,置工作人員及議員的健康不顧,屬嚴重行為,極可能構成刑事罪行。

廖長江指,如果復會後再有混亂,不排除會要求主席梁君彥不再辯論,立即表決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