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BNO延長居留當送居英權 葉劉:藍韜文搵香港人笨
06月04日
香港回歸前曾任保安科協助處理居英權的葉劉淑儀表示,1984年9月26日頒布的中英聯合聲明當中,中英雙方曾就國籍問題互換備忘錄,當時英方已表明,英屬土公民的地位直至97年6月30日便完結,但英國認為香港人仍是英國子民,所以給予港人新身份,名為「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即BNO。
由於BNO沒有居英權,葉劉淑儀指,當年劉慧卿曾大罵BNO是「Britsih No」。
中方的備忘錄則列明,凡是香港的中國的同胞都是中國公民,「他們持有英國的護照,英國屬土公民在97後並不存在,如果他們持有英國證件,只是旅行證件,並不代表有英籍。」
葉劉淑儀表示,在香港回歸前,中方就中國國籍立場進行了一次釋法,解釋了憑「英國國籍甄選計畫」(British Nationality Selection Scheme) ,即1990年處理居英權問題時的國籍身分,以及BNO都不當作英籍,「任何人憑香港得到的英籍地位都不當是英籍,持有的護照都只當作是旅遊證件,中方的立場很清晰。」
她直指,英國外相藍韜文早前稱會延長BNO護照持有人逗留英國期限就當作是送居英權是「搵香港人笨」,認為「英國不是送國籍,亦不是送居英權,他(藍韜文)只是賣口乖,給予長一些的免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