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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社交網站表示,一條只是要求大衆尊重國歌的法律,尙且經歴了接近一年半的折騰,大家可以想像一條長期被别有用心的人污名化、妖魔化的國家安全條例又怎能在可見期間通過立法會。

她完全支持立法會主席梁君彦果斷地在擾攘一番復會後,便把《國歌條例草案》付諸表決通過,防止某些議員做進一步有損立法會聲譽的行為。

林鄭月娥指,這幾天她在解釋為何中央要透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國安法》時,都指出以立法會目前的亂象,要落實《基本法》第23條的本地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幾近不可能。今天在立法會議事廳內岀現三位非建制派議員投擲惡臭不明物體的滋擾性行為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明。

林鄭月娥反問,難道香港可以容忍暴力不斷上升、危害國家安全風險不斷增加、香港再亂下去,香港需要穩定的力量,「港區國安法」是回應大部分市民的期望。林鄭月娥又呼籲大家就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踴躍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