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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陽市一名諶姓男子長年上山捕獵野生動物,甚至獵捕國家保護動物毛冠鹿,及瀕危野生動物紅腹錦雞。湖南高院周三(3日)以獵食野生動物和非法狩獵,判處諶男4年有期徒刑,並罰款1.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7萬港元)。

根據法院判決,諶男在2017年因開始設置高壓電網非法狩獵野豬,導致森林大火。而諶男又於2018年12月用搗毀巢穴的方法,用鋤頭在洞裡捉到1只竹鼠,出售給村民。及後又用捕獸夾捕獲5隻毛冠鹿,及挖陷阱捕獲4隻紅腹錦雞,分別出售或食用。

經湖南省野生動物專家鑑定,安化縣森林公安局聘請專家鑑定的4隻鳥類和5隻哺乳動物中,4隻鳥類均為國家2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紅腹錦雞; 5只哺乳動物均為國家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毛冠鹿。

法院判決被告人諶男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