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17區區議會辦聯合會議 要求撤回立法
06月06日
各區議會主席在會議開始前,輪流宣布當區有足夠法定開會人數,並開始分組討論「港區國安法」在港實施事宜。其後,各區區議員提出反對「港區國安法」動議,內容為反對任何形式收緊民主自由的法例,以及要求立即撤回「港區國安法」的立法。會議其後通過動議,要求撤回有關立法。
在18區區議會中,由民主派佔多數的17個區議會,包括東區、灣仔、南區、中西區、觀塘、黃大仙、九龍城、油尖旺、深水埗、西貢、沙田、大埔、北區、葵青、荃灣、屯門及元朗舉行「十七區特別區議會大會」,以討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的事宜。民政事務局昨日則表示,上述會議討論的議題並非地區層面的事宜,並不符合《條例》第61條所訂的區議會職能,民政事務處及秘書處職員不會出席該會議。另外,建制派區議員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有關議程超出區議會的職能,對提出舉行及推動上述活動人士予以強烈譴責,並決定不會出席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