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衝突】被控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 19人分兩案提堂准保釋
06月08日
首案中18名被告依次為袁均穎(31歲,文員)、黄蔚霖(23歲,電影制作人)、黎穎霖(23歲,學生)、吳沛伶(18歲,學生)、甄衛兒(18歲,學生)、方穎雯(25歲,無業)、姚志杰(24歲,運輸工人)、宋昭鵬(24歲,學生)、彭漢深(29歲,地盤工人)、張俊軒(17歲,學生)、雷健昌(29歲,維修工程人員)、韋珍兒(22歲,學生)、梅卓羚(24歲,會計師)、聶穎君(22歲,學生)、林耀基(26歲,攝影師)、黄炎元(23歲,海洋公園表演人員)、鄭子健(27歲,售貨員)及陳文澤(19歲,運輸工人)。其中聶穎君無故缺席聆訊,法庭遂發出拘捕令。
上述被告同面對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10月1日,與羅偉洛、李翠婷、何善航、楊任濤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在九龍彌敦道213號尖沙嘴警署與長樂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方穎雯、宋昭鵬、雷健昌、陳文澤各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一個彈射器連彈珠及一至兩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另一案件中,21歲家庭主婦林芳懿被控於同日,與黃薃匡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碧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