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駁回檢方 南韓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毋須羈押
06月09日
據《韓聯社》報道,法官裁定不羈押之後,在位於京畿道義王市的首爾看守所等候的李在鎔隨即返家。
檢方指李在鎔及公司兩名前高層,涉嫌進行不正當交易、操縱市場、違反上市公司外部審計相關法律規定,並以李在鎔可能毀滅證據申請羈押。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首席法官元貞淑表示,檢方提出的羈押嫌疑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夠充分。案件的基本事實已被查清,檢方還掌握了相當多的證據,但嫌疑人是否負有責任及其程度,應該經由法庭論辯和聽審程序來決定。
檢方對決定表示失望,將進一步調查李在鎔在多大程度上介入操縱市場和會計造假。
李在鎔方面日前申請召開調查審議委員會,要求判斷公訴是否妥當,或為檢方的調查工作帶來困難。李在鎔2017年因為涉及向前總統朴槿惠及親信行賄,以促成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被判囚5年,後獲改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