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李家超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表示,警方會設立新部門執行港區國安法,由警務處長鄧炳強領導,負責收集情報、調查和培訓人員,日後會考慮加入其他紀律部隊的成員。

李家超指,警隊已展開成立新部門的前期工作,包括審視資源調撥、人力及器材規劃。他未有透露新部門將如何與有關機構合作,但表示澳門的經驗可以是一個參考。他認為中央的情報收集網絡遠大於警隊,可有更高層次的分析,掌握全盤局勢,有助香港了解整個形勢。他又指,任何人在港執法,都要符合一些普通法的原則,包括無罪假定、保持緘默權利、以及有律師代表。

面對反修例事件一周年,李家超表示,無悔去年推動逃犯條例修訂,認為出發點是為了公義,如果時光能夠倒流,他仍會推動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