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房技工今年元旦日參與港島區遊行後,途徑紅磡海底隧道九龍入口被警員截查,其後發現他身上有兩把摺刀和一把拳刺,他今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違禁武器兩罪。雖然沒有證據反映被告有意圖非法使用武器,但由於被告當時除了利器外,還攜有一個自製盾牌,嚴舜儀裁判官認為由此可見被告預料自己會牽涉暴力事件,當有需要時被告會使用涉案利器,案件嚴重,判處被告入獄8個月。

辯方求情指,37歲被告廖立民當時歸家途中,而且涉案武器體積細小,冀法庭輕判。案發本年1月1日傍晚約7時,巡邏警員發現被告行近警員時,特意垂下頭而且急步快走,於是警方截停他搜身,發現他背包內有一個改裝自制盾牌,於是拘捕被告。及後在警署又再分別在他腰帶,褲袋和錢包內搜出兩把摺刀和一把拳刺。

法庭記者:蕭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