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林鄭月娥拒出席特別質詢 楊岳橋批沒膽量及失職
06月11日
行政署在書中回覆指,人大常委為「港區國安法」立法,不屬《基本法》第18條所指的本港自治範圍,並指由於「港區國安法」內容仍未公開,行政長官到立法會回應相關的事宜是為時過早,亦不可行,所以不會應議員要求出席「行政長官特別質詢時間」。
公民黨議員楊岳橋回應時表示,「港區國安法」事關重大,而且影響深遠,並指作為負責任的特首應該向公眾回應,並質疑林鄭月娥拒絕質詢是沒有膽量,亦是失職的行為。他又指,政府應盡快就法例進行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