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角堵路學生違禁足令 官警告: 保釋條件非無牙老虎
06月13日
17歲IVE男學生曾耀駿被控於2019年12月9日在九龍旺角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附近,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陳列木板、道路標筒及其他物件,對上述公眾地方的人或車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曾在六月初獲准以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並需遵守每晚九時至翌日六時的宵禁令及旺角禁足令,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及居住報稱地址。
控方指警方在6月13日凌晨2時左右,在彌敦道621-623號周大福附近截查被告,發現被告違反宵禁令及禁足令。辯方指被告昨晚六時許身在油麻地碧街,當時有人聚集並被警方驅散,被告跟隨人流走到旺角,八時許便被警方截停,在凌晨二時才被搜身。羅官則指:「有事發生你都仲走堆去啲人嗰到?」,辯方則表示被告已明白其行動屬愚蠢及不理智。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