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湯家驊:立法非為改變香港制度 不應有凌駕性
06月13日
湯家驊出席亞太法律協會研討會時表示,是次立法並非為改變香港制度,並指港區國安法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實施,應與其他法例一視同仁,不應有凌駕性。他又指,希望立法通過後,不會影響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及國際人權公約下的保障,並指無罪假定、公開審訊、陪審團制度等的保障,理論上不應受到立法影響。他又指,目前應關注如何在國家安全與人權保障之間取得平衡。
他亦指,特區政府至今仍未能就基本法23條立法,加上立法會目前近乎失去立法功能,因此中央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訂立港區國安法是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