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商場標示消費滿100元免費泊車一小時 實為同一帳單先計數
06月15日
11個停車場均沒有在其停車場外圍展示時租收費, 做法不理想;即使有展示其時租收費,21個停車場的收費標示字體細小及或擺放位置不佳,駕駛者在座駕上或難以清楚閱讀或理解有關停車場的收費及 或其計算方法。 例如有停車場標榜時租$10,卻以相對較小的字體列 出只適用於「星期一至五晚上 11時至翌日早上 8時」的非繁忙時段,並無展示一般時段收費 亦有 多個 停車場將收費的關鍵字眼,例如以「每半小時」 計的收費單位以較小字體列出,駕駛者難以留意涉及收費準則的重要資訊,甚至造成誤導 ,最終要支付雙倍泊車費 ,失卻預算 。
陳先生去年初駕車到A商場用膳及購買台式飲品共花費$123,當時A商場的宣傳單張以較大字體標示「星期一至五電子消費滿100元可享有免費泊車一小時」,然而當陳先生辦理泊車優惠時,負責職員表示因一張消費不超 過$100,所以未能提供有關泊車優惠。陳先生及後仔細查閱宣傳單張,才發現上述宣傳句後標註「*」並在宣傳單張底部以細小字體說明上述限制。陳先生認為A商場的泊車優惠條款說明不清晰,遂要求消委會協助追回泊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