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設計師認藏汽油彈等兩罪候判 另涉襲不同政見人士
06月15日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強調,事件中無人受傷,被告亦無意圖危害他人生命。被告僱主及老師則形容他是個負責任的人,若遇上不公義的事會挺身而出。關大狀呈上被告本人親撰的求情信,透露被告中六畢業後曾計劃負笈台灣升學,惟其父因工受傷,母親又患上肺癌,最終無奈放棄計劃,希望藉投身社會工作,報答雙親。惟反修例風波後,面對社會不公、公義不能彰顯的窘境,使被告迫不得已投身社運。被告於還柙期間明白到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加深雙方矛盾,望法庭從輕發落。多位旁聽人士聞言後不禁拭淚,場面令人憂傷。
報稱從事舞台燈光設計的被告姚少康(23歲)自去年被捕後遭還柙逾7個月,終於上月底獲准保釋,惟其母數天後與世長辭。他被控於去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公園外的公眾地方攜有兩枚汽油彈,並企圖用火損壞他人財產或生命。
案發當日數百名示威者於將軍澳聚集,且設置路障堵路,直至傍晚將6時半警方到場驅散。6分鐘後,4名於唐明街附近作監視的休班警發現被告右手持汽油彈、左手握住打火機,企圖行近正在清除路障的警員並點火,遂上前制服被告。涉案汽油彈其後送往政府化驗所,確定分別內含120及330毫升的易燃液體。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