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表示,《港區國安法》絕大部分工作包括執法及司法工作應該必須由特區完成,但中央也應該保留在極特殊情況下進行管轄,強調只會少之又少。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批評,鄧中華的說法為《港區國安法》留下「全面管治尾巴」,正好引證香港人一直的憂慮,就是將來中央政府可以隨意「搬龍門」,按政治需要去定義何謂「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將任何身處香港的人送上內地審訊。

胡志偉批評,當中央在港設立相關機構,中央政府就會更加明正言順,由調查階段開始就為不同案件定性,實質影響香港內部的執法及司法工作,故即使案件名義上由香港機構負責執法及司法工作,但實際上獨立性亦已成疑。

胡志偉強擔心,中央日後只「愈管愈多」,甚至在必要時自行釋法,推翻香港法院的判決。胡志偉警告,立法勢將「攬炒」香港,全面引發香港人及國際社會反彈,激起反抗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