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銷售冒牌疫苗 醫務中心男董事判囚4個月
06月16日
海關與衞生署於去年7月就一宗有關冒牌人類乳頭瘤病毒疫苗(又稱子宮頸癌疫苗)的舉報,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在一所位於觀塘的醫務中心檢獲一批共76盒的冒牌疫苗。海關今日表示,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式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亦對醫務中心使用冒牌醫藥用品作出清晰明確的警示,同時可反映相關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商戶,特別是醫務中心,於採購疫苗時應小心謹慎,因管有冒牌物品作任何商業用途屬嚴重罪行,須負上刑責。而消費者亦應小心選擇信譽良好的醫務中心,如懷疑疫苗是冒牌貨,應先向有關商標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根據《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