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冷氣學徒被指於去年9月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8月12日,其間等候辯方索取文件、給予被告法律意見,及與控方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保釋候訊期間,被告須遵守一系列條件,包括不得離港、每周往警署報到兩次,但毋須守宵禁令。

現年20歲的男被告林嘉寶被控於去年9月22日,在旺角彌敦道735至735A號迅華大廈外,沒有電訊管理局局長批出牌照下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手提無線傳聲器(Weston FD-1,14FD10001520)。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