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開會,工聯會麥美娟提出質詢,要求政府規管有人以網上平台眾籌,贊助有損香港利益的活動,質疑日後會否違反港區國安法。保安局指未有港區國安法詳細條文,暫時不評論,只表示警方會繼續留意是否有人利用眾籌洗黑錢等情況。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會上指,海外眾籌主要涉及股權及新研發產品等,本港現時已有相關法例規管。

麥美娟在立法會大會上指,「有些人叫一句政治口號就可以去眾籌,特別透過海外平台眾籌」,認為當中涉及洗黑錢活動,她質疑將來在港區國安法下,利用海外平台眾籌,是否屬於勾結外國勢力。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回應指,現時國安法條例的條文未有詳細的情況,不能作出評論。

許正宇則表示,網上眾籌活動亦受到法例規管,相關法例包括《證券及期貨條例》、《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及《放債人條例》等,例如是股權眾籌方面,證監會若接到投訴,會按具體情況監察海外眾籌平台營辦者是否未持有證監會牌照,而在香港進行任何受規管的活動,或以香港公眾為對象的業務,或未經證監會認可作出投資要約。

他又指,不論網上或公眾地方進行眾籌活動,如牽涉清洗黑錢、詐騙或其他違法活動等,警方會根據現行法例進行有關調查及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