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全球86組織去信栗戰書 促停止立法工作
06月17日
參與聯署的86個組織,包括人權觀察、自由之家、國際律師協會人權研究所及無國界記者組織等國際組織,以及民間人權陣線、香港職工會聯盟、法政匯思等本地組織。公開信指,法例詳細條文尚未公布,但人大決定提到的4種罪行,包括「分裂」、「顛覆」、「恐怖主義」,以及「外部勢力干預」,相關定義含糊不清,並指可以包括對政府的任何批評,並用以打壓人民和平行使和捍衛人權的權利。
另外,公開信亦指,中央在香港設立國安機構,代表容許成立類似國家安全部及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的機構,但指相關機構一直被指嚴重侵犯人權,包括可任意拘留和折磨行動者和非政府組織的成員。公開信又質疑,「港區國安法」不符合《國際人權法》,因此促請中央停止「港區國安法」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