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機中心違停業令 3人判囚20日至6周 06月17日 列印 資料圖片 港府早前頒佈一系列抗疫措施,包括勒令全港酒吧等娛樂場所停業,惟兩間遊戲機中心月前違反禁令營業,管理人及賭客共11人早前認罪,部份賭客被判罰款500至2200元不等,其餘3人則延至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囚20日至6星期。遊戲機中心管理人羅穗根(58歲)及李建民分別承認管理賭場及「表列處所管理人沒遵從食衞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8(1)發出的指示」兩罪,羅總共被判入獄4周,李則被判監6星期;女賭客符婕(51歲)就一項在賭場內賭博罪被判囚20日。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