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離婚13年前妻結新歡 江蘇男鐵鎚扑頭碎屍棄井
06月17日
根據內地報導,金男與耿姓死者育有一女,兩人2006年8月協議離婚,但因女兒的緣故,兩人雖未復合,但再次同居。金男認為,兩人還算是夫妻。
後來耿女搬到外面租屋,而金男在2019年時發現耿女有新戀情,從而懷恨在心,偷配她租屋的鑰匙;同年7月13日凌晨,金男帶著鐵鎚到耿女的租屋,兩人見面後發生爭執,金男後用鎚子擊打耿女頭部,直至對方死亡後逃回家。翌日,金男重返現場,將耿女的屍體拖到廁所,用鋸和菜刀肢解,再裝進兩個袋內,然後帶著袋前往他母親生前所住的舊屋,再將屍體棄至庭院的井內。
耿女的弟弟和女兒,因兩個月都聯繫不到耿女,隨後報警處理。警方隨後到耿女租屋處發現血跡,調查後將金男拘捕。金男坦承犯案,並說出棄屍地點。他表示,本來沒有想殺人,只是想「嚇唬嚇唬她」;帶鎚子去是怕租屋裡還有其他人,又因擔心屍體在屋裡發臭,才分屍棄置。
檢方發表起訴建議,應當以故意殺人罪來追究金男的刑事責任,金男殺人後分屍並拋尸,手段殘忍,建議判處金男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