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9月舉行,對於有建議在投票站採用「電子派票」,即採用電子選民登記冊以核實選民身分及發出選票,選舉管理委員今日表示,推行電子選民登記冊涉及多個程序,包括招標、修改相關附屬法例、反覆驗證及測試系統,要趕及在今年9月立法會換屆選舉推行,不論在時間、立法程序,以及技術上都不可行。

發言人指,在技術層面,基於相關系統涉及處理超過400萬選民的個人資料,必須確保系統安全,防止資料外洩等意外發生。在推出及落實前,要先通過資訊科技風險評估及審計,否則市民大眾亦會對系統缺乏信心。最重要的是必須確保系統穩妥,不能在投票日有任何出錯的情況發生。

他續說,事實上政府多年來一直都積極研究將選舉不同環節電子化,但任何安排都必須在資訊科技應用、效率、安全風險、私隱保障和公眾信任等多方面取得平衡。選舉事務處現正計劃於2021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並會繼續積極研究在公共選舉中引入不同科技,以改善選舉流程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