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據新華社報道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已由委員長會議提請18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審議。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下午會見傳媒時表示,人大在制定法律時會跟法律去做,亦會符合憲法及基本法條文。她又指,相信人大在草擬條文時,透過網上等渠道及媒體知道外界的意見及關注點。她亦指,需在有詳細條文時再作回應,目前難作詳細及恰當的回應。

被問到草案的字眼由「干預香港事務」變成「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有何實際的影響時,她則指目前未有具體條文,因此難以對比。她亦舉例指,香港有法例涵蓋「串謀」的罪行,亦未必等同「勾結」,並指現時作出回答或會有錯誤及不完整。她又重申,草案清楚提到要完善「一國兩制」、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以及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權益,並會在這情況下制定法律,市民可以安心。

新華社下午報道,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辦公室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已由委員長會議提請18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其中,草案對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建立時間:1732
更新時間: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