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安市廣安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羅志強,因隱瞞妻子病情,導致其居住小區的146戶需要接受隔離觀察,廣安市紀委監委公布決定處以黨內警告處分。

據廣安市紀委監委網站昨日(17日)發出通告,羅志強違反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疫情期間的相關紀律要求,與其妻於1月26日至28日,私自駕車前往成都,借住其襟兄家中。返回廣安後,其妻出現頭痛、咳嗽等症狀,先後2次自行求醫。羅志強未主動申報外出及其妻患病就診情況,且在社區了解情況時予以隱瞞。

羅志強在其妻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後,不配合疾控中心對其住所及時進行消毒,並放任其子擅自離開疑似病例留觀病區。2月6日晚,羅志強一家三人被確診為新冠肺炎。16名與羅志強及其家人密切接觸人員被集中醫學隔離觀察,14名一般接觸人員及所居住的南苑小區4幢146戶被居家隔離觀察。

通告指,事件引發網絡輿情和群眾信訪反映,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在疫情防控中,個別黨員領導幹部政治和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大局意識不強、我行我素,對黨中央、省委和市委決策部署置若罔聞,頂風違紀。為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震懾,經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羅志強同志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