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港府對《國安法》草案「求不得」
06月19日
人大常委會雖然已開始審議「港區國安法」,但有關法案條文至今仍未公布。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天被問及有關問題時,亦表示「未掌握」港區國安法條文的詳細資料。今次中央將《港區國安法》的具體條文視作國家機密,即使港府亦無法問津。據悉,特首林鄭月娥早前與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等到北京,就《港區國安法》與中央領導人商討及提出港府意見時,亦曾要求索取《港區國安法》的草案文本,但中央有關部門亦以內地保密法則為由,婉拒港府要求。因此,港府高層亦只知法案的框架,具體條文亦未得悉。至於草案會否在今次會議後公布,還是要等待人大常委會正式拍板後才公布,至今亦未能得知。
昨天有評論估計今次人大常委會會就法案拍板,但根據內地《立法法》,人大常委會通過法案一般需要三次審議,若沒有重大爭議的法案,亦需要兩次審議,因此,今次會議預料不會有決定,而需要再召開另一次會議拍板,估計月底再召開另一次會議的機會相當大,除非今次會議上有重大修訂,來不切月底處理。
雖然中央未有公布《港區國安法》草案文本,但昨天新華社的公布中,草案規範的四項罪行之一,即「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就與全國人大代表大會通過決定的字眼有所不同,全國人大決定用上的是「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有建制中人就留意到,由「干預」改為「勾結」,範圍似有所收窄。而且「干預」針對的似是外國或境外勢力,「勾結」針對的更像是本地政治力量。
在中央宣布會就《港區國安法》立法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齊聲反對,其中一個重點,相信亦是「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這個罪行,觸動外國勢力的利益。中共政治局委員楊潔篪在人大常委會開會前夕,與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晤,奇怪的是,會議後美國國務院的聲明,隻字不提香港問題,只提及「蓬佩奧強調了重要的美國利益,強調兩國應在商業、安全以及外交方面達成完全互惠的協議。蓬佩奧還強調,在防治新冠疫情和應對以後可能的再次爆發時,必須保持透明和信息分享。」究竟今次「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會否某程度照顧了外國的利益,減少了美歐等國的反彈呢?
杜良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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