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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很多時都是涉及國防和外交,這並非香港自治範圍的事務。湯家驊相信,香港「國家安全委員會」內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會在國防和外交方面,提供資料和意見。

湯家驊相信,無論給予甚麼意見,相信律政司作決定時都會不受外界干擾,不認為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是「太上皇」。

《港區國安法》草案提及,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機構及職責,指香港特區要設立以特首為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特區維護國安的事務,承擔維護國安的主要責任,亦接受中央政府的監督及問題。委員會將設有由中央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